一次看懂 升大學 4個入學管道照過來
111學年大學入學管道主要分為4個,按照時間序分別為「特殊選才」、「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
文/林育如
受訪者/資料來源: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 許麗吉
管道1特殊選才
★特色:為改善現行入學制度較難鑑別部分具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並利大學錄取該類真正具潛力與才能的學生。
★時程:11月到1月,各大學會陸續公告特殊選才之簡章。
★申請資格:具特殊選才或具不同教育資源學生(如境外台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
★採計方式:這是由各學校辦理的單招,不採學測成績,也沒有分科測驗考試。只要到各校辦理繳交書審資料、面試、筆試等過程即可。
★規則:錄取方式、規則由各招生學校甄審決定。招生校系可以工作成就、高中在學表現、競賽表現、證照訓練或其他特殊學習歷程等自訂招生條件,經由大學書面審查、面試、筆試、術科或實作測驗等方式全方面審查後彈性選才。
★提醒事項:對發展性向明確,或有特殊專長的學生,建議在高一入學時就朝目標前進鑽研,累積豐富的資歷以利未來入學申請。
管道2繁星推薦
★特色:為平衡城鄉教育資源的落差,體現教育機會均等的公平正義,引導學生就近入學,由就讀高中職推薦符合資格的學生。
★時程:報名為3月15日至3月16日,放榜為3月22日。
★申請資格:①「全程就讀國內同一高中」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及高三上學期之應屆畢業生,分發比序項目第一項皆為高一、高二、高三上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②學測、術科考試及英聽測驗成績符合大學所訂之檢定標準。③高中對每所大學各學群至多推薦2名,且同1名學生僅限被推薦至1所大學之一類學群。
★採計方式:必須經過「學測」的檢定,達各大學校系標準。任何一個校系參採學測科目上限是4科,部分校系採計術科考試及英聽測驗。
★規則:依高中職推薦優先順序及分發比序進行分發,各大學於第一至第三類學群錄取同一推薦學校學生以共1名為限,第一輪分發後校系仍有缺額,進行第二輪分發,各大學對同一推薦學校再錄取人數不受1名之限制。
★提醒事項:1.繁星推薦錄取生不得報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亦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4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另外,於簡章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則可報名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2.繁星推薦對於在校成績優異的同學較有優勢,尤其是讓社區型高中的學生也有機會上理想中的大學。
★不同之處:①111學年度開始,高中在校成績是看「5個學期」,有別於過去只看高一、高二的4個學期。②必修單科學業成績採計科目,新增「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③必修單科之「國文」和「英文」學業成績範圍擴大採計到高三上學期。
管道3申請入學
★特色:強調適才適所,學生能依興趣或擅長的項目選擇適合的校系,申請入學以參採考生綜合學習表現為重點,重視學生學習歷程,呼應新課綱之多元適性,綜合評量考生能力。
★時程:在繁星推薦之後,報名為3月24日至3月25日,第一階篩選結果為3月31日;第二階大學校系辦理指定項目甄試時間為5月19日至6月5日。
★申請資格:符合大學入學資格者可申請志趣相符之大學校系,每人以申請6校系(含)為限。考生須視校系規定參加「學科能力測驗」及「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考生若要就讀採計術科之校系,則必須再參加術科考試,若有意就讀採計「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之校系,另須參加APCS檢測。
★採計方式:第1階段:校系參採學測至多4科。第2階段:第2階段若採計學測成績,學測成績佔比要≤50%;面試、筆試、實作≥50%,當中的學習歷程要≥20%。
★規則:以「學測成績」、「指定項目甄試」(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及「學習歷程」檔案為評分要件。考生登記就讀志願,甄選會再依考生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提醒事項:只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所有正備取錄取生應於規定期間內上網至甄選會登記就讀志願序,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不同之處:①第1、2階段時程拉大,其2階段時間拉大的用意:(1)高三下學期期末考約在4月底到5月初左右,希望學生能進行高三下完整課程學習並完成期末考後,全心再準備第2階段的繳交書審資料、面試、筆試等作業,讓高三下的學習更具完整。(2)讓學生更有充足時間來準備二階的書審資料及面試。②另外一個較大的改變,過去由學生做PDF檔的備審資料,111年增加備審資料可由「學習歷程檔案」產出,或自行製作PDF檔。③此外,備審資料佔分比例下限,最低必須至少有20%的比例。除了少數的醫學系、牙醫系、美術系、體育系、音樂系之外,其他系備審資料至少佔分20%。
4個入學管道時程
及111年差異之處
學測考試範圍是部訂必修,除國文、英文到高三上以外,其餘科目是到高二下;分科測驗考試範圍是部訂必修及加深加廣選修。
管道4分發入學
★特色:僅採計入學考試成績,完全不看其他資料,只比考試成績,將同時採計「學測」與「分科測驗」成績。
★時程:7月11日至7月12日測驗,8月12日放榜。
★申請資格:凡高中職畢業生,或具同等學歷皆能透過考試分發。
★採計方式:校系採計3≤(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術科考試)≤5,其中分科測驗≥1。
★規則:分發入學完全採計入學考試中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與術科考試之成績,由校系自訂採計考試科目組合。採用網路選填志願,每位考生最多可選填100個志願。
★提醒事項:①登記以1次為限,志願送出後不得取消或更改志願。②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力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後,才能參與分發入學登記。③111年分科測驗不考數學乙,若有意申請要參採數學科的校系,學生要留意該校系參採的數學科目別。④申請入學第2階段與分科測驗期間不到1個月,無論對重考生、應屆畢業生都要提前預定時間做準備。
★不同之處:①過去學測只能作為檢定用,111學年之後可以用作採計。②將百分制改為級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