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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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率
本系成立於2001年8月。其成立主要宗旨是為了配合及支援臺灣在新經濟發展計劃中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並期望以全新的國際及科技視野引領臺灣經濟法律學群的變革與永續 競爭力的創造與持續。因此,本系的教育任務除了傳授專業的知識和技能之外,也必須創造環境,培育國家在知識經濟體制下所需富有創新、團隊、主動學習、思考、尊重、開放、真實、自在、自治、韌性、勇於突破及改變、關懷社會及具有全球村國際觀特質的人力資源,以奠立國家永續競爭力的根基。
由於全球化及高科技的發展過程,使得財經法律的領域漸漸走向法律學與自然科學和社會、管理、及人文等科學,形成跨領域的整合模式。本系在發展的過程中嘗試於法律與其他各領域的整合,以體現及充實財經法律的內涵、生命力及前瞻性。
本系為臺灣南部高屏地區唯一的財經法律專業學系,歷任主任包括黃清溪教授(民國90年08月-91年07月)、姚志明教授(民國91年05月-95年07月)、紀振清副教授(民國95年08月-96年01月)、詹鎮榮副教授(民國96年02月-96年07月)、張永明副教授(民國96年08月-98年07月)、張麗卿教授(民國98年08月-101年07月)、吳行浩副教授(民國101年08月-103年07月)、周伯翰老師(民國103年08月至106年7月)、謝國廉老師(106年08月至109年07月)、謝開平老師(109年08月)。現有九位專任老師,就行政、身分法、刑事法、國際投資、金融證券、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勞工法、公司財經法律、涉外民事法及國際法等,開設多元化課程及舉辦學術研討會活動,理論與實務並重,以活潑充實的教學方式嘉惠學子,從事法律教育並為社會培育司法、行政、企業等多類之法律人才;並且為了服務社會,由張永明老師指導成立「法律服務社」,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社會民眾。
值得一提的是,本系師資結構完整,留學國背景有德國、日本、英國、美國及臺灣畢業,學有專精具有博士學位之學者,各個教師專長與教學科目配合度極高。本系所開之課程皆依教師專長排定,並經課程委員會及系務會議審核並決議通過,目前本系教職員對於各專業領域之態度,皆秉持著相輔相成、相互支援與交流整合之態度。
本系現設有大學部、二年制在職專班以及碩士班,畢業系友秉其所受之法律教育與訓練,成為社會之中堅份子。無論在國家考試、就業或升學考試的表現均十分傑出,在工、商、服務等各行各業之系友也是不計其數,卓然有成。
為符合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法及海洋法政這兩個領域的專業法律人才之需求,本系於101學年度增設碩士班。關於本系碩士班之教育目標,在培育具整合智慧財產權相關領域之跨領域知識並能解決相關實務問題之專業人才,及培育具有整合海洋法政相關領域之跨領域知識並能解決相關實務問題之專業人才,以因應政府計畫使高雄成為臺灣之科技產業重鎮與運籌管理中心所需要之財經專業法律人才。
本於基本教育之理念,本系教學方式嘗試將基礎知識以傳授的教學方式奠立根基之外,並引導學生主動發掘社會知識資源並將之作效率的整合、強調團隊運作、培養主動積極學習與互動並養成自主思考的習慣與態度;於教學及生活互動中,透過對於社會人性的關懷與尊重,感受並實踐法律的有機性及生命力,以期在經濟掛帥的世界潮流中取得科技社會及人性的平衡。
本系師資陣容整齊,具備財經專業領域研究與教學之特色。除了能提供兼具經貿知識與科際整合等豐富的財經法律課程,如公司法、租稅法、國際貿易法、證券交易法、公平交易法及勞動法外,亦開設針對當前財經法律新興領域相關課程,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等課程。
由於課程規劃的課程內容特色以具備基礎法學能力,並培養財經領域法律專長作為整體課程規劃目標。是以,因海運而興起的高雄,無論在海上運送、相關的各種運送保險制度,乃至於日趨重要的航空運送,都需要財經相關法律人才,這正是本系課程所著重的國際貿易法、經貿法、勞工法與財經犯罪等課程所展現的內容。
近幾年,國際互動日益頻繁,加以產業界的體質調整、經貿法令之鬆綁,社會發展漸趨多元,其中所引發的財經問題與法律關係越來越緊密,是以社會對於財經法律專業人才需求孔急。為因應這樣的情勢,本系作為高屏地區首創的財經法律系,自以培養社會所需多元法律專業人才為己任。
一、培養多元財經法律專業人才
從先進國家的經濟建設經驗來看,由於社會發展漸趨多元,對於財經法律專業人才之需求。財經法律人才素為發展之支柱,為社會發展的必要力量,則無論是行政部門之公務人力、或司法體系之朝野法曹(法官、律師等)以及各級議會之法制人才,對於各式各樣法律專業人才之需求,隨之殷切。則本系的教學目標在於培養具財經專業的法律人,以因應我國自由化及國際化的國家發展政策。
二、落實理論與實務並重
目前本系發展之重點,以理論與實證並重,培養學生獨立研究之能力;未來在課程設計及授課方式,將強調兼顧理論與實務,以建構式案例教學,教導其學習如何思辨,正確理出問題爭點,亦能迅速且適當地運用法律規範,期鍛鍊學生的邏輯思考能力,並增加學生學習成效。且為促進師生互動,即以雙向或多向交流式授課方式,要求學生課前預習、課中勤習、課後複習。
三、養成具有國際視野之法律人
為培養跨領域、跨國界、跨產業的新世紀法律人才,本系將著重於法律專業外語、法律英文文書與契約、法律資訊與司法文書、法律實習之課程設計,以培育具語言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跨領域專業學門國際化視野之人才。並積極尋求與海內外大學建立合作關係,邀請國際著名學者來臺進行教授講座交流,以提昇研究水準並拓展本系學生宏觀之國際化視野。
未來本系將精益求精,充實本系課程內容與教學品質。為配合自由化與國際化的國家經濟發展方向及滿足國內社會發展之人才需要,本系以培養兼具財經知識企業法務管理能力,且能促進產業發展之優秀財經法律專業人才為主要目標。
升學就業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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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表依據1111人力銀行資料庫,僅分析數據趨勢,供科系職涯選擇參考,並非該科系絕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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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表依據1111人力銀行資料庫,僅分析數據趨勢,供科系職涯選擇參考,並非該科系絕對值。 1111僅提供近三年有修改履歷之統計結果,並已將非穩定就業職務之樣本數剔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