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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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成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1993年成立法律學系,主要設立目的除平衡區域法學研究之水準並提升中南部之法治文化外,在於提供傳統民刑商法學教育及新興之財經、勞工、社會、行政等法學教育,以解決我國社會面臨之法律問題。
1999年為培養不同之法律專業人才,於法律系分設法學組、財經法組與法制組,以配合社會之需求。此外為結合理論與實務之發展並提供在職人士進修之機會,同年成立碩士在職專班。
2000年成立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及法律學系博士班,以強化財經法學之研究及提升本系之研究水準與培養具有研究法學能力之專才。
2002年法律學系財經法組與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合併調整為獨立之財經法律學系暨研究所。
本系目前有23名專任教師,教授14名,副教授8位,助理教授1名,均具有美國、英國、日本、德國、法國或我國法學博士學位,專長涵蓋憲法、行政法、民商法、刑事法、財經法、社會法、勞動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等領域。目前除積極延聘相關人才外,更陸續充實各項軟硬體設備,以使本系成為南臺灣法學研究之重鎮。本系現有學生共775名,包含大學部334名、碩士班168名、博士班48名、以及碩士在職專班225名。
(一)本系所的法學教育以訓練靈活的法學邏輯思維,並具有跨領域專長的法律人才為特色。
(二)本系所規劃兼具理論與實務課程,內容包括:
1.提供本系所學生參與法律服務社的法律諮詢服務。
2.與嘉義地方法院合作開設法院實習課程
3.與臺中律師公會合作開設法律實務課程。
(三)法律課程扎實嚴謹,培養學生基礎法學知識。
(四)培育法律與其他科際領域整合之人才。
(五)教師專長分組於碩士班與學士班落實,並設立研究中心。
(六)設立臺灣法律資訊中心。
(七)學習環境優良,師生互動頻繁。
(八)連結豐富校外資源。
(一)法律學系學士班:
法學組以培養法學研究人才為主要目標。
法制組以培養司法實務從業人員為主要目標。
(二)法律學系碩士班:
培育及造就兼顧理論與實務之民商法、刑事法、公法、社會法、勞動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之法律專業人才。
(三)法律學系博士班:
培育具備科際整合、國際學術交流及進階法學研究能力之專業人才。
(四)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結合理論與實務之法學碩士課程,強化在職人員之本職學能及法學研究能力。
升學就業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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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表依據1111人力銀行資料庫,僅分析數據趨勢,供科系職涯選擇參考,並非該科系絕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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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表依據1111人力銀行資料庫,僅分析數據趨勢,供科系職涯選擇參考,並非該科系絕對值。 1111僅提供近三年有修改履歷之統計結果,並已將非穩定就業職務之樣本數剔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