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心理與諮商學系
繼續升學
27%投入職場
註冊率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前身為「國立臺北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於87學年度設系招生。為擴展人才培育領域,提昇學術研究水準,遂積極申請設所。由於師資、設備、圖書等條件充裕,於 88學年度招收教師在職進修輔導教學碩士班,90學年度設立日間碩士班,93學年度招收夜間碩士在職進修專班。
本系有專任教師12名,教授7人、副教授1人、助理教授3人,講師1人,其中有11位教師均擁有諮商/臨床心理師證照。所設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入學方式:大學部(甄選入學及大學入學考試);碩士班 (甄選入學及研究所入學考試);夜間碩士在職進修專班採隔年招生,因應心理師考試制度變革,已於99學年度招收最後一屆後停招。
基於學術發展之趨勢,本所為引導教育心理與諮商領域專長步入核心專業領域,於93學年度更改系名與發展方向為「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 ,又配合學校轉型計畫,於95學年度更名為「心理與諮商學系」,為聚焦學術發展及人才培育方向,97學年度起碩士班僅招收諮商心理組。
一、大學部
(1)具備心理學基礎知識
(2)具備諮商專業基礎知能
(3)具備自我了解、獨立思考、人際協調的能力
(4)具備人文關懷與多元文化的視野
(5)具備學校輔導專業知能
(6)實踐助人與諮商專業處遇能力
二、碩士班
(1)具備心理學專業知識與能力
(2)具備諮商心理學基礎知識與諮商專業素養
(3)具備心理諮商相關研究之知能
(4)具備專業諮商倫理與人文關懷之能力
(5)具備多元文化觀點的諮商能力與國際觀點
(6)具備獨立執行諮商與心理治療的專業能力
一、本系課程兼顧理論與實務
二、完善的學習輔導網絡與專業督導機制
三、教師在研究、教學以及社群服務上質量均優
本系奠基於既有之基礎,依然需要持續精進,本系需要持續努力與克服的方向有:
一、調整與拓展企業回饋的蒐集,作為調整本系發展方向的參考,讓本系人才培育更符合社會所需。
二、關注國家政策、社會趨勢、相關法規、學校發展方向的變動,持續思考本系定位與發展,調整人才培育方向;並依據實際需要,調整課程規劃或開拓與其他系所合作機制。
三、透過課程規劃與辦法制訂,帶動學生國際交流經驗與提昇研究能力。
四、增聘師資員額,以達下列目標:
(一)增加開發新興課程的彈性,因應社會環境之變動。
(二)增進心理學重要領域之師資完整性。
(三)提升研究與發表能量。
五、建置專業訓練所需之教學空間與設備,以提昇教學及學習評量之成效。
升學就業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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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表依據1111人力銀行資料庫,僅分析數據趨勢,供科系職涯選擇參考,並非該科系絕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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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表依據1111人力銀行資料庫,僅分析數據趨勢,供科系職涯選擇參考,並非該科系絕對值。 1111僅提供近三年有修改履歷之統計結果,並已將非穩定就業職務之樣本數剔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