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
繼續升學
6%投入職場
註冊率
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之前身為臺灣省地方行政專科學校「行政科」,成立於民國 38 年。於民國 44 年升格為臺灣省立法商學院合作學系,民國 53 年成立進修學士班,並於民國 64 年 3 月更名為「合作經濟學系」。歷年來經歷臺灣省立法商學院、臺灣省立中興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北大學等數次之改制,本系不斷的成長與茁壯,於 89 學年度年成立碩士班,並於 98 學年度正式改名轉型為「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本系設有三種學制,包括碩士班一班 (每屆11名)、大學日間部一班 (每屆54名) 與進修學士班一班 (每屆54名)。101 學年度奉教育部核准新增"財務金融後學士學位學程"一班(每屆60名)。
民國 42 年臺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合作行政科
民國 44 年升格為臺灣省立法商學院合作學系
民國 50 年法商學院與臺灣省立農學院合併, 改制為臺灣省立中興大學
民國 53 年增設臺北夜間部合作學系
民國 61 年改制為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合作學系
民國 64 年本系改名為合作經濟學系
民國 89 年2月1日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改制為國立臺北大學,本系同時成立碩士班,並招收春季班學生
民國 90 年碩士班招生改為秋季班學生,並停招春季班。
民國 97 年改制為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
民國 101 年新增"財務金融後學士學位學程
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為臺灣少數包含合作經濟的金融相關科系,修習的課程除了商學院必要之經濟、會計、統計等相關課程外,還包括本系財務金融之專業課程,另外尚有合作經濟學、非營利組織、企業社會責任等具高度道德及倫理觀念的課程;因此,期盼透過各種多元之授課形式,包括業師授課、專題演講、企業參訪、職場實習等,一方面讓本系學生可以學習到金融專業基礎及進階知識,同時具備金融倫理及企業社會責任之理念,另一方面更提升學生於在學期間對就業市場之 實務運作之了解,以期縮短學用落差,增加職場競爭力。
培養學生成為具備高度財務金融專業能力之經營管理人才。
整合財務金融專業與經營管理知識,培養學生成為合作與非營利事業之進階經營管理人才。
培養金融與合作社企業之研究分析人才,落實理論與實務之相互為用,提供企業與政府良好之政策建議。
培養學生具備企業倫理之觀念與關懷社會之特質。
升學就業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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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表依據1111人力銀行資料庫,僅分析數據趨勢,供科系職涯選擇參考,並非該科系絕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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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表依據1111人力銀行資料庫,僅分析數據趨勢,供科系職涯選擇參考,並非該科系絕對值。 1111僅提供近三年有修改履歷之統計結果,並已將非穩定就業職務之樣本數剔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