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獎助學金_114學年度第2學期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這是南投縣政府為照顧縣內清寒學子設立的獎學金,對象包含國中至博士生。請注意,本獎學金要求設籍南投縣滿 6 個月,且須透過就讀學校統一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
- 身分與戶籍: 設籍南投縣 6 個月以上,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
- 經濟資格(須具其一):
- 持有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成績門檻(採計 114-1 學期成績):
- 大專、碩博士組: 學業平均 80 分以上,操行 80 分以上。
- 高中職組: 學業平均 80 分以上,操行 80 分以上,體育 75 分以上。
- 國民中學組: 學業等第均在 85 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 70 分以上)。
- 限制: 不含空中大學、進修專班、實習生及在職進修學生。
獎助名額與金額
- 研究所: 博士 5 名、碩士 15 名,每名 3,000 元。
- 大專院校: 共 30 名,每名 3,000 元。
- 高中職、原住民組: 共 50 名,每名 1,500 元。
- 國民中學: 共 100 名,每名 1,500 元。
申請方式與時間
-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16 日 止。
- 申請管道: 符合資格者請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應繳文件
- 申請書: 填妥基本資料與申請類別。
- 身分證明: 一年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學生證影本。
- 成績證明: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成績單。
- 資格證明(擇一):
-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本人或父母)。
- 導師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變故適用)。
其他資訊
- 承辦學校: 南投縣信義鄉信義國小。
- 聯絡電話: (049)279-1263 分機 11 王民珍校長。
- 特別注意: 表件影本需由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