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獎助學金 – 欣榮圖書館急難救助學生助學金、鄭皆和先生急難學生助學金

2025 年 9 月 30 日
校園新聞
獎學金名稱:欣榮圖書館急難救助學生助學金、鄭皆和先生急難學生助學金

申請年度:114學年 第1學期

學制:國中、國小

成績:無成績限制

獎助身分:不拘

獎助資格:不拘

戶籍地限制: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學門:不拘

限制條件

欣榮圖書館急難救助學生助學金
一、施行範圍:南投縣全縣13鄉鎮市及雲林縣全縣20鄉鎮市、彰化縣二水鄉、田中鎮、北斗鎮、溪州鄉、社頭鄉、員林鎮、永靖鄉、田尾鄉、埤頭鄉、竹塘鄉,共計43個鄉鎮市。

二、助學對象:戶籍設籍於上揭43鄉鎮市之在學學生,而有父母雙亡或父母之一方死亡、離棄或發生天災、意外、重病或父母離婚等變故,致無力繳納依規定應繳交學校之學雜費,影響繼續就學機會者。

三、排除規定:如應繳交學校之費用,各級政府已同意免費提供或依其條件可向政府請求補助者,或有其他公益團體已提供足額補助者,均不得請求本項助學金。如父母健在,祇因貧困或一時失業,亦不得為本項助學金之請求。

四、助學金額:准予救助之學生每名每學年(含上、下兩學期)
(一)國小新台幣(下同)5,000元、
(二)國中7,000元。
(因南投縣竹山鎮紫南宮自104年開始,對竹山鎮全鎮各國中小學生補助部分項目學雜費,該基金會在不重複支付原則下,謹調整該地區代繳學雜費金額為:國小每名參仟元,國中每名伍仟元。)

五、申請期限:每年第一學期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六、申請程序:
(一)級任導師遇有學生符合第二條之條件者,請據實逐項填寫如後附「新案申請表」;如以前曾已申請獲准救助須續繼救助者,請填寫如後附「舊案回報單」。
(二)申請採集中方式,由學校連絡人負責蒐集全校「新案申請表」及「舊案回報單」,集中一次傳送台北福田文教基金會(傳真號碼:02-2709-7575)。請勿各別分散申請。

七、發給方式:由該基金會將助學金整筆電匯至學校指定銀行帳戶,再請班導師協助代繳各項學雜費手續。

獎助內容: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5,000~ 7,000元 預計總名額: 未定

申請期間:114/09/01~114/10/31.

申請說明
鄭皆和先生急難學生助學金
一、助學對象
戶籍設於苗栗縣苑裡鎮之國中、國小在學學生,遭遇父母雙亡或父母之一方死亡、離棄、重病或父母離婚或發生天災、意外等變故,致無力繳交學雜費,影響繼續求學機會者。
二、 排除規定
如應繳交學校之費用,各級政府已同意免費提供或依其條 件可向政府請求補助,或有其他公益團體已提供足額補助者,均不得請求本項助學金。如父母均健在,祗因貧困或一時失業,亦不得為本項助學金之請求。
三、 申請程序
級任導師遇有學生符合第二條之條件者,請填寫如附「申請表」,檢同佐證資料,層送主任及校長核章後,由學校連絡人負責彙集各班「申請表」,一次傳送台北福田文教基金會(傳真號碼:
02-2709-7575)。請勿個別分散申請。
四、 助學金額
(一)國小生每名每年(含上、下兩學期)新台幣(下同)5,000元。
(二)國中生每名每年(含上、下兩學期)7,000元。
本項助學金, 限供代繳學雜費之用。獲得本項助學金後,急難情況迄未改善者,得於次學年繼續申請救助,直至畢業為止。
五、 申請期限每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六、 審核程序
基金會接獲「申請表」,如所記載內容具體明確,附有佐證資料,堪認信實者,即報請本基金會董事長裁處。但必要時,得先以電話、電訊查證或派員實地訪察,一併報請董事長裁處。
七、發給方法
由基金會將助學金整筆電匯至該校指定銀行帳戶,請班導師領取後辦理代繳各項學雜費手續,並明確紀錄,俾憑徵信。
八、回報事項
級任導師於受領本項助學金時,須儘速簽具領據,檢同學生「謝謝鄭爺爺」親筆謝函及上一學期成績單,以回郵彙寄本基金會收轉捐助人存參。

聯絡資訊
02-2708-436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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